谁可提出离婚30天冷静期
绍兴法律咨询
2025-06-04
法律分析:
(1)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的法定程序,只要夫妻选择协议离婚,就会自动适用,无需额外申请。
(2)夫妻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协议,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,此时开始计算三十日的冷静期。
(3)冷静期内,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申请,需按规定持相关证件和回执单,填写申请书,经核实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放确认单并存档材料。
(4)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若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,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。
提醒:协议离婚时要充分考虑冷静期规定,冷静期内和期满后都需谨慎决定,不同情况对应处理方式不同,如有疑问建议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夫妻想协议离婚,应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然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,进入离婚冷静期。
(二)冷静期内若有一方反悔,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
(三)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自动适用的法定程序,无需一方提出。
2.夫妻签书面离婚协议后,共同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,从收到申请并发回执单起三十天为冷静期。
3.冷静期内反悔,可持证件和回执单到登记处撤回申请,填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,核实后发确认单并存档。
4.冷静期届满三十天内未共同申请发离婚证,视为撤回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的法定程序,无需一方提出,冷静期内反悔可撤回申请,期满未共同申领离婚证视为撤回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在协议离婚中,离婚冷静期自动适用。夫妻签书面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后,自收到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为冷静期。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,按规定程序可撤回申请。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离婚证,也会被视为撤回。此规定是为避免冲动离婚,保障婚姻的严肃性和稳定性。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及相关程序上有疑问,或者遇到复杂的离婚法律问题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获取更精准详细的法律建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中的法定程序,自动适用,旨在避免冲动离婚,维护婚姻稳定。
2.申请程序为夫妻双方自愿离婚,签订书面协议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,自收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为冷静期。
3.若冷静期内一方反悔,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,填写申请书,经核实无误后会收到确认单,相关材料存档。
4.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,视为撤回申请。
建议夫妻在申请离婚前充分沟通,冷静思考。婚姻登记机关可加强对离婚冷静期的宣传解释,帮助当事人了解该程序。同时,可提供婚姻辅导等服务,促进家庭和谐。
(1)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的法定程序,只要夫妻选择协议离婚,就会自动适用,无需额外申请。
(2)夫妻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协议,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,此时开始计算三十日的冷静期。
(3)冷静期内,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申请,需按规定持相关证件和回执单,填写申请书,经核实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放确认单并存档材料。
(4)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若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,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。
提醒:协议离婚时要充分考虑冷静期规定,冷静期内和期满后都需谨慎决定,不同情况对应处理方式不同,如有疑问建议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夫妻想协议离婚,应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然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,进入离婚冷静期。
(二)冷静期内若有一方反悔,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
(三)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自动适用的法定程序,无需一方提出。
2.夫妻签书面离婚协议后,共同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,从收到申请并发回执单起三十天为冷静期。
3.冷静期内反悔,可持证件和回执单到登记处撤回申请,填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,核实后发确认单并存档。
4.冷静期届满三十天内未共同申请发离婚证,视为撤回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的法定程序,无需一方提出,冷静期内反悔可撤回申请,期满未共同申领离婚证视为撤回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在协议离婚中,离婚冷静期自动适用。夫妻签书面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后,自收到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为冷静期。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,按规定程序可撤回申请。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离婚证,也会被视为撤回。此规定是为避免冲动离婚,保障婚姻的严肃性和稳定性。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及相关程序上有疑问,或者遇到复杂的离婚法律问题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获取更精准详细的法律建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中的法定程序,自动适用,旨在避免冲动离婚,维护婚姻稳定。
2.申请程序为夫妻双方自愿离婚,签订书面协议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,自收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为冷静期。
3.若冷静期内一方反悔,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,填写申请书,经核实无误后会收到确认单,相关材料存档。
4.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,视为撤回申请。
建议夫妻在申请离婚前充分沟通,冷静思考。婚姻登记机关可加强对离婚冷静期的宣传解释,帮助当事人了解该程序。同时,可提供婚姻辅导等服务,促进家庭和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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